现将年计划生育公益金登记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南京市鼓楼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
1、当年未婚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2、当年未婚独生子女严重伤残(三级残疾以上)的家庭;
3、当年未婚独生子女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尿毒症、瘫痪、重度烧伤、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重大疾病的家庭;
4、当年未满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父母双亡;
5、当年未婚独生子女的父母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精神病、尿毒症、瘫痪、重度烧伤、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等重大疾病的家庭。
二、提供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的,经公安派出所核发的死亡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严重伤残的,需再提供三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身患重病的,需提供区(县)医院病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出院、手术记录)。
另注意:1、独生子女证须将有父母信息的一页一并复印
2、残疾证首页、显示残疾等级的页面均须复印
3、医院病情证明需提供住院或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请不要提供不必要的就医资料,如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
咨询罗
白云园社区居委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