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砍人事件再次发生,济南两孩童致死

案件概览

年5月6日12时30分许,济南市天桥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两个小孩子在学校门口玩耍时被人恶意持刀行凶,致1死1重伤!天桥公安局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当场将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男,30岁)控制并带回派出所审查。同时,迅速医院救治。女孩(6岁)经抢救无效死亡,男孩(7岁)重伤,正全力抢救。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万某某(男,30岁)于年12月至年7月先后6次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就医。6日上午,万某某与其母亲吵架后购买菜刀,于12时30分许窜至天桥区堤口庄北段一胡同内,持刀砍伤两名受害人。致命伤在头部,手段极其残忍。年5月6日23时46分许,澎湃新闻发布消息称小男孩经抢救无效也已去世。

该刑事事件引发无数网民愤怒并痛心的同时,我们还应意识到更严峻的一个事实:未接受过任何治疗的精神病患者正行走在人群中,数量多且存在极大隐患。

“我国各种精神障碍患者月患病人数在2.45亿。其中,2.2亿以上完全处于放飞自我的状态,从来没去看过病,甚至从没去咨询过病情的状态。也就是说,中国的精神病患者满街跑。”(姜飞熊,)

01

精神病患者真的会杀人吗?

答案是极其肯定的。

02

精神病患者为什么会杀人呢?

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是指在精神因素或精神症状的影响下,突然发生的自伤,杀人,毁物等冲动行为,是精神病患者的常见症状,以攻击性行为最为突出。患者的暴力冲动行为具有突发性、冲动性、盲目性的特点,严重影响了周围人员的人身安全。

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暴力行为发生率最高,主要受幻觉、妄想的支配。

幻觉一般有幻视、幻听、幻嗅等。比如有的患者会凭空听见有人骂他,看见有人拿刀要伤害他。

妄想一般分为夸大类、自责类、被害类等。其中常使患者发生冲动行为的一般是关系妄想和被害妄想。

比如有的患者看见别人小声聊天就觉得是在议论他;不吃父母做的饭菜,认为饭里有毒;会独自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哭泣;有时还会妄想自己的配偶和别人出轨等。

其中,被害妄想非常地普遍,但如果要导致暴力行为,往往会先导致患者产生愤怒。(精神病性症状与暴力行为,CPA.)

当患者被幻觉妄想支配时,行为上就会跟随着自己的所思、所想、所闻做出一定的对抗反应,从而很容易发生暴力行为,造成无辜的伤害。

03

精神病患者犯罪,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精神病患者犯罪,根据不同情节,会承担与之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于“精神病人”这个标签不能随意贴,精神病学界对精神病的认识尚处于初级阶段,很多精神病人无法找出其器质性的病变,医生也无法通过脑电波、细胞递质、基因等生物学上客观的指标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并且精神病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有其人身自由的权利。因此,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关于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的法律规定。对于精神病患者到底应该强制收治,还是给予其公民的人身自由,依然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End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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