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的并发症和复发征兆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性精神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一般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精神分裂症是一个长期的、终身的慢性疾病,必须要进行长期的治疗。精神分裂症很难治疗,被称为精神疾病里的‘癌症’,目前对于其治疗只有药物,所有的治疗都必须建立在药物治疗的基础上。物理治疗,如电疗、电痉挛治疗,只是病症治疗的一个手段,不可能长期使用。其他方面的治疗,都必须在药物充分治疗有效以后,然后才能进入心理、物理、康复、行为治疗等阶段,因为没有药物治疗的基础,其他的治疗全部不可能。

精神分裂症的发病原因及发病机制迄今尚未充分阐明,所以一级预防难以实施,在二级预防方面,国内外学者已经作了大量的工作,如诊断标准的统一,标准评定量表的使用,对疾病进行早期的心理社会干预。

目前对精神分裂症尚无根治办法。无论是首次发作还是复发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治疗均应首选抗精神病药物。而健康教育、工疗娱疗、心理社会干预等措施对改善病人的心境,提高病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预防衰退也有重要作用,应与药物治疗结合进行。对部分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和(或)有木僵、违拗、频繁自杀、攻击冲动的病人,急性治疗期可以单用或合用电抽搐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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