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疫情防控公告
为了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形势,根据“运卫医发[]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我院做为人群高度密集单位的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医院大门所有人员必须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测体温,全程正确配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2、对体温异常或从中高风险地区来人,拒绝进入院内。医院的车辆及快递实行消毒。
3、强化约诊服务,实行错峰就诊,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
4、门诊大厅内候诊、交款或取药等人员,相互之间需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5、住院部谢绝探视,特殊情况可在保卫科门口内外进行探视,但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一米的距离。
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住院部,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再次查验行程码等,并进行登记。
7、住院患者在进行外出检查、会诊等时,必须全程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措施。
8、新入院患者及陪同家属必须在住院前完成核酸检测。特殊情况需在病房内实行临时性封闭。
9、住院部病区定时进行消毒、通风等防护措施,分散用餐。
10、所有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医院相关规定。
11、有特殊情况需出市出省者,必须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返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凡从中高风险区回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隔离等相关规定。
二0二一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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