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药增重何时休可能是治疗9个月后

医脉通导读

本项自然观察性研究显示,对于连续使用同一种抗精神病药的首发精神病(FEP)患者,治疗9个月及12个月时的体重及体重指数与治疗6个月时无显著差异,提示患者可能在治疗9个月时已经进入了体重的稳定期。针对用药24个月患者的分析进一步支持了这一观点。

然而,治疗第一个月内,这些FEP患者即出现了显著的体重增加,且治疗两年后也未恢复至基线水平。这意味着临床务必要抓紧时间——或许从抗精神病药治疗第一天起,控制体重就应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是首发精神病(FEP)的主要治疗手段。此类药物疗效明确,但常常在治疗初期即导致显著的体重增加。一些患者及其家属担心这一状况会长期持续下去(「越来越胖」),进而在服药时心生忌惮,甚至自行停药。

研究简介

在这一背景下,来自加拿大的一组学者开展了一项研究,旨在探讨以下课题:既往未系统用药的FEP患者连续使用同一种抗精神病药,12个月内体重能否趋于稳定而不再显著增加?如果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该研究发表于9月/10月的JClinPsychiatry,并作为原创研究收入继续教育(CME)栏目。

简言之,本项研究采用前瞻性自然观察队列设计,受试者来自蒙特利尔精神病预防及早期干预项目(PEPP);排除大量中途停药或换药的患者后,本项研究共纳入名满足DSM-IV诊断标准、自入组连续使用同一种抗精神病药至少12个月的首发FEP患者,其中奥氮平45人,利培酮39人,阿立哌唑25人。这些患者年龄14-35岁,智商>70,既往使用抗精神病药不超过30天,允许合并物质滥用。

研究者在基线及1、2、3、6、9、12个月时采集了这些患者的体重及体重指数信息,并进行了一系列数据分析。此外,部分患者在此基础上又沿用同一种抗精神病药至少1年(即连续使用至少2年),研究者专门针对这一亚组进行了讨论,以验证第一年的发现。具体统计学方法详见原文。

研究结果

基线时,使用三种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在绝大部分社会人口学及临床指标上无显著差异。三组患者的平均年龄22.8-25.5岁,男性多于女性,入组前的平均用药时间为14.2(SD=18.1,中位数10)天,奥氮平、利培酮及阿立哌唑的平均(±SD)剂量分别为10.8(6.3)、2.1(1.0)、9.3(4.7)mg。

主要转归:体重及体重指数

全部患者的基线平均(SD)体重为69.3(15.4)kg,用药后体重每月平均增加0.7(SD0.6)kg,用药一年后体重较基线平均增加9.5(SD=7.6)kg,相当于较基线增加14.1%。70%的受试者在1年内出现了显著(≥7%)的体重增加。7名(8%)受试者出现体重下降(?2.8[1.1]kg)。

图1三种药物治疗0-12个月时的体重变化;实线,奥氮平;虚线,利培酮;点状线,阿立哌唑(MustafaS,etal.)

调整基线体重及门诊-住院状态后,线性混合模型分析发现了显著的时间主效应(TypeIIItest,P.)。事后配对比较显示,在基线后的每个时间点,受试者的体重均显著高于基线(所有P.)。然而,治疗9个月及之后的体重改变与治疗6个月时无显著差异(所有P.),提示体重在治疗9个月时似乎已经趋向稳定。此外,研究未观察到三组受试者的差异(P=.)及时间×组别交互作用(P=.)。

图2三种药物治疗0-12个月时的体重指数变化;实线,奥氮平;虚线,利培酮;点状线,阿立哌唑(MustafaS,etal.)

体重指数的发现与体重如出一辙:治疗9个月(P=.)及12个月(P=.)时,受试者的体重指数与治疗6个月时无显著差异,提示体重指数似乎也趋向了稳定。研究同样未观察到三组受试者的差异(P=.)及时间×组别交互作用(P=.)。

24个月亚组分析

名患者中,有57人(52%)在治疗24个月时仍在使用最初的抗精神病药,其中奥氮平、利培酮及阿立哌唑分别为23人、20人及14人。

图3三种药物治疗12-24个月时的体重变化;实线,奥氮平;虚线,利培酮;点状线,阿立哌唑(MustafaS,etal.)

研究未观察到显著的时间(P=.)、组别(P=.)主效应及时间×组别交互作用(P=.)。这一结果意味着,受试者的体重在治疗第一年即进入稳定期,第二年总体没有发生波动,且三种药物之间无显著差异。

讨论

首先,本项自然观察性研究进一步确认了以下观点: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可在FEP患者中造成显著的体重增加——一年平均增重9.5kg,70%患者的体重较基线增加≥7%。然而,这一趋势在治疗第一年内即得到了控制,治疗9个月及12个月时的体重及体重指数即与治疗6个月时无显著差异,提示患者可能到治疗9个月时已经进入了体重的稳定期。针对24个月亚组患者的分析进一步印证了「体重在治疗第一年内进入稳定期」的观点。

作者称,这可能是首次报告如此乐观的结果的研究。然而,上述发现既无法印证、也无法挑战之前的发现。有研究显示,患者平均在治疗约7个月后即停用抗精神病药,导致纵向评估抗精神病药增加体重的长期效应并不容易。

本项研究中,三种抗精神病药对体重的最终影响并无差异。这一结果既与某些研究相悖,也与其他一些研究相一致。例如,Perez-Iglesias等发现,既往未用药患者使用氟哌啶醇、奥氮平或利培酮一年,体重增加的幅度无显著差异,但模式有所不同。年Vázquez-Bourgon等研究显示,既往未用药的FEP患者使用阿立哌唑、齐拉西酮或喹硫平一年,体重及体重指数变化无显著差异;受试者的体重平均增加了8.5kg,与本项研究报告的9.5kg接近。

作者指出,尽管治疗9个月后体重趋于稳定,对于患者而言似乎是个好消息,然而同时也要注意到,治疗第一个月,患者即出现了显著的体重增加,且第二年也并未恢复至治疗前的基线水平。这意味着临床务必要抓紧时间——或许从抗精神病药治疗第一天起,控制体重就应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文献索引:MustafaS,JooberR,IyerS,etal.Earlystabilizationofweightchangesfollowingtreatmentwitholanzapine,risperidone,andaripiprazole:a12-monthnaturalisticstudyoffirstepisodepsychosis.JClinPsychiatry.;80(5):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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