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对于「难治性精神分裂症」,往往需要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治疗手段,这通常意味着更多的负担。然而这一诊断的定义及评估标准目前并不统一,对研究和临床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针对这点,精神病治疗应答及抵抗(TRRIP)工作组对既往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给出了难治性精神分裂症定义的共识指导意见。
工作组系统回顾了抗精神病药治疗「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随机临床研究,通过分析、网络调研、会议等方式,达成共识。
项研究中,有42项研究满足入组标准。其中21项并未提供可操作的定义。其余研究中,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标准仍多种多样,仅2项研究采用了一致的标准。
工作组最终制定的共识标准包括「最低」和「最优」两个层次,点击看大图:
此外与「难治」对应,工作组也制定了「对治疗产生应答」的标准:
症状严重度:轻度及轻度以下。
持续改善时长:应答维持至少12周。
功能水平:经标准量表(如SOFAS)评估,功能损害为轻度及以下。
以后临床上遇到「难治」的患者,建议大家对照上面的标准,判断其是否真的是「难治性精神分裂症」。毕竟这一诊断的确立会对后续的长期治疗产生很大影响,一定要谨慎。
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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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y.cn题图: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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