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养儿防老
女儿是妈妈贴心的小棉袄
孝敬父母是每个做儿女的义务
然而当赡养、扶老纠纷出现
该如何解决?
不妨一起来看看这个维权案例。
基本情况
林某(女)与张某(男)经媒人介绍于年下半年结婚,婚后感情一般,生育一女孩小芳(化名)。后来林某因多方面原因患上精神病,经治疗不愈,双方经法院调解于年(当时小芳4岁)协议离婚,小芳由父亲张某抚养成人,张某负担给林某每月生活费10元。离婚后,林某由其母亲照顾。事后,林某的精神病一直未愈,母亲年迈多病,长期卧病不起,家庭状况较困难,于年经法院协调判定,张某给林某的每月生活费由10元提高至20元。
林某离婚那年26岁,现今63岁,期间一直单身由母亲照顾;后母亲病故,林某由其兄弟姐妹几家轮流照顾,但近两年兄弟姐妹身体也每况愈下;面对精神病越来越严重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林某,他们提出要其唯一的亲生女儿小芳解决林某后续的生活照顾问题。
但是,林某与张某离婚那年,小芳才4岁,当时林某已经患上精神病,所以林某对女儿小芳完全没有认知记忆;而小芳一直随父亲生活,从来没有和母亲林某一起生活过,她成年后也几乎没有来看望过母亲,所以她和母亲除了血缘关系毫无感情基础。现在小芳41岁,已成家立业,但对于林某兄弟姐妹提出的要求,一直采取回避和冷漠的态度。
案件办理过程
年5月初的一个早上,一拨约五六个人一起涌进镇妇联办公室,拿出两份民事调解书,娓娓谈起了林某这个苦命的女人,希望能够寻求妇联的帮助。在了解了此案的基本情况和他们的诉求后,开始寻找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当场办理:先是通过法律咨询,了解赡养老人相关法律规定和可以解决的司法途径;再是向民政办打听本市的几个养老居所及其能提供的服务内容,根据当事人情况选择最佳居所;然后去电咨询养老居所,告知患者各方面情况,详细了解居所地址、环境,治疗内容,治疗费用等。当基本找到解决途径后,通过多方打听与林某女儿小芳取得联系,告知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若拒绝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再告知可以通过养老居所安顿母亲的方法,让其考虑,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对方,为了可以随时联系沟通。
后续办理:多次与林某兄弟姐妹联系,询问事情进展;并将林某兄弟姐妹的困难处境告知小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互相理解。同时将居所的联系地点、电话告知双方,让其抽空去实地了解一下是否适合林某生活。
案件办理结果
经多次沟通,于6月初,双方约定时间,顺利将林某送到事前选择的养老居所,费用由其女儿小芳承担,林某的后续生活得到圆满解决。
维权策略:
1适时介入,搭建“心桥”
在了解此案情况后,发现最大问题是女儿小芳一直采取回避和冷漠的态度,使事件解决遭遇“瓶颈”。究其原因,是因为小芳和母亲林某及其兄弟姐妹一直没有往来,甚至连人也不认识,让其忽然赡养一个患有严重精神病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在心理上的确会害怕面对且难以接受的。这种情况下又让双方面对面谈解决问题难度就比较大。因此,第一步,调解方(妇联)要在双方之间介入,搭建一座彼此的“心桥”,起到缓解陌生、拉近距离的作用。
2
深入分析,寻找“最佳”
通过法律咨询后,了解小芳作为林某唯一的亲生孩子,如不尽赡养义务,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或媒体曝光对其控告遗弃老人罪。但这不是最佳的解决办法。从林某兄弟姐妹一方分析,他们认为按照林某目前的身体状况来说,最好的办法是安排在能治疗生活的养老院或精神病院,这样有利于病情的控制和康复;从小芳一方的角度分析,她有较稳定的家庭和事业,但夫妻工作较忙碌,应该不想让精神病母亲的赡养事件闹得人尽皆知,而对这种家庭模式来说最好的解决办法也是将母亲托养在养老机构。站在双方的角度考虑,初步得到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
3
寻求资源,确定场所
初步的解决方案得到认可后,就可以开始寻求那个适合安养的场所。通过多方打听,在本市几个养老院和精神病院中进行筛选。确定后,直接电话联系,将了解到的情况当场告知林某的兄弟姐妹,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在取得一方的肯定后,再电话联系小芳,将目前的基本情况、基本诉求、初步解决方法一并告知,在施加压力的同时以情理打动对方,让其难以拒绝寻找退路,初步取得小芳一方的“先跟家人商量一下”的进展。
4
坚持沟通,圆梦“家园”
之后的几次电话沟通或短信沟通,调解人一边追问小芳一方的商量结果,一边给她讲述其母亲的精神状况极需人照顾,同时又如实告知了林某兄弟姐妹这么多年在轮流照顾她母亲过程中碰到的经历和困难。大约过了20多天,小芳终于答应将母亲林某安置在事先帮其选择的养老机构,双方约定时间,顺利将林某接到养老院,小芳一方自愿承担一切治疗托养费用,林某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每个人都会老去
盛年的我们很难想象
我们老了以后的样子
但是身边的长辈
却不可避免的一步步
走向老年
如果可以
我希望他们
?在爱里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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