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因村民擅自野外用火引发火灾,火势已

2月21日中午11时,常安镇景山村龙门头自然村发生一起火灾。得知火情后,常安镇人民政府会同常安派出所、镇消防中队及广大村民第一时间开展扑救。经扑救,景山村火势在3小时内及时得到控制并扑灭。此次事件中,常安镇横槎村、安禾村、大田村、小剡村的消防队队员在第一时间集结并前往景山驰援。此外,还有来自各村的十余名村民志愿者跟随救援队一同上山进行扑火。大田村一位李姓村民,在消防车无法驶入高山施救的情况下,主动加入救援,驾驶自己的小货车为救援运送相关物资。在此,常安镇向上述无私奉献的“逆行者”感谢致敬!经查,此次火情系常安镇景山村村民王某擅自野外用火引发。其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近期,天气回暖干燥,极易引发火灾。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村民朋友们:

增强火灾防范意识,禁止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

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发现森林火灾应该怎么办?

·发现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报告火情,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报告起火地点。

·不要擅自采取行动。

·一旦发现可能被火包围时,应果断转移到林中空地、岩石裸露地带或植被稀疏地带、水沟附近避险。

遇到森林火灾时如何自救?

·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注意风向的变化,因为风向决定了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快得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最后请谨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绿水青山永驻

编辑:杨喆

审核:李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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