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力量,提升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厅政治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01招聘原则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02招聘岗位及人数(详情见附件:凯里市公安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一)招聘岗位:勤务辅警(限男性)。
招聘人数:30人。
03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身高在1.68米以上;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持有A1驾驶证或B1以上驾驶证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有纹身、有可传染疾病、有精神病病史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04招聘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年3月9日至3月12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凯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凯里市公安局办公楼4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