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神木之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丨神木公安局对朋友圈出现人贩子事件的说明后,神木县公安局迅速出警,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并将事情经过和结果通过
神木公安政务微博第一时间作出辟谣说明,并对网上进行虚假宣传者依法进行了处罚。5月19日上午,我局巡特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县职教中心有群众发现一中年女子疑似“人贩”。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开展调查。经查,魏某某,女,汉族,年7月24日生,陕西省榆阳区金鸡滩人(患有精神疾病)。19日上午,魏某某从家中走失来到神木,途经县职教中心时进入校园和正在学校上课的几名小学生攀谈,后被出警民警和校保卫人员及时制止,未产生后果。目前,警方已经联系到魏某某家属,交予看管。另,李某某,男,汉族,年1月7日生,陕西省神木县人,因在网上传播与此事相关虚假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神木县公安局
年5月19日
事件回顾:
今早上,毫无疑问,众人的朋友圈肯定被这一则消息刷爆了。消息称,在职中操场逮住了两个人贩子,身上带有大量假钱和零食。利用这些东西诱拐孩子,将孩子骗至幽僻角落,幸好被老师和保安发现,及时阻止了一场灾难!
事件迅速发酵,引爆朋友圈,引起恐慌。神木公安局第一时间进行了事件情况说明,稳住事态的不良发展。作出如下说明:
小编有话说:刑法第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各位市民不要凭着自己的主观意向猜疑,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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